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石狮市2024年上半年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已于日前发放,我市156名老年人获得共计41.804万元的补贴。
据悉,近年来石狮市大力推动养老事业发展,逐步推进社会福利均等普惠,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施分类分档补助。
其中,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能力完好的自理老年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护理老年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对其他社会对象,能力完好的自理老年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护理老年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一直以来,石狮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老年群众,发放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正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根据《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石狮市对民办养老机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机构、专业化养老组织或企业、长者食堂、养老护理员等,也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资金。如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开办补助,用房属自建、捐建,且核定床位10张及以上的,按2万元/床的标准予以补助;结合实际对长者食堂的建设和运营进行补助;为吸纳更多专业人士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对养老护理岗位予以在职奖补……
下一步,石狮市还将持续提高困难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更好地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让老年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林本鸣 通讯员 王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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