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到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校园周边路段学生及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做好安全警示教育,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氛围,为学校师生出行保驾护航。
交警为孩子戴好安全头盔
日前,在泉州市区中山路,多名学生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查。在新华路,一名学生骑着电动车,将头盔挂在车把上,交警对这名学生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其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在惠安螺城镇建设路,一名学生骑电动车载着同学逆行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交警拦下。在螺阳镇世纪大道,一名家长骑电动车载着两个小孩,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将其拦下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德化交警走进辖区幼儿园,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将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引入课堂,教小朋友们认识基本的交通指示牌。同时,通过“交通安全飞行棋”“车轮滚滚”交通模拟等游戏互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在小朋友们幼小的心灵播下“守交规·保安全”的种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晋江交警部门则深入开展交通设施缺项及隐患排查行动,对一些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设施、过街设施、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提升建设。各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交警提醒,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学生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家长要尽好监护义务,不让学生乘坐超员、不合格车辆。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蒋巧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