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件革命烈士档案“安家”芗城区档案馆

日期:2024-12-24 浏览:0 评论:0

  珍藏红色记忆传承英烈精神

  293件革命烈士档案“安家”芗城区档案馆

  芗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向区档案馆移交革命烈士档案资料

  (记者王琳雅通讯员张龙腾陈晓琪戴伟国文/供图)近日,芗城区档案馆迎来了一批珍贵的红色档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的293件革命烈士档案资料。这批档案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47份、证明书存根129份、1982年编制的革命烈士英名录1本以及证明书审批表等材料116件。

  在这些档案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革命烈士证明书》。它们分别由民政部于1958年、1983年和2016年颁发,详细记录了革命烈士的牺牲情况、个人简历以及填发机关和抚恤意见。这些证明书不仅是烈士家属的宝贵纪念,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载体。

  据了解,1983年,民政部统一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这一次烈士证书的颁发包括换发和补发。其一就是将过去已颁发的各种烈属证换发成《革命烈士证明书》;其二就是给烈属证遗失以及政府批准的可以享受烈士待遇但尚未发证的革命烈士直系亲属,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相对顺利,但补发则因需寻找烈士的直系家属而面临诸多困难。部分烈士家属因战争等原因失联或改姓,使得补发工作异常艰巨。

  2016年,民政部再次开展烈士证明书的填发和换发、补发工作。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烈士,换发奖状式《烈士证明书》,新中国成立后牺牲的烈士,换发证书式《烈士证明书》,原《革命烈士证明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回收、保管。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过程中,因联系不上烈属,导致部分证明书无人认领。无人认领的这部分证明书以及被收回的旧版证明书便留存在芗城区民政局,2019年移交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已移交进芗城区档案馆。

  在探究革命烈士的档案资料时,记者发现,这些革命烈士大部分为芗城籍,还有部分南靖、长泰、漳浦等漳州其他县区人士以及龙岩、泉州等省内其他地市人士,少数为河南、广东、山东等外省人士。这些烈士多在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东山战斗、第二次国内斗争中牺牲,部分因抗洪救灾、抢救集体财产等牺牲。

  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珍贵的红色档案,芗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与区档案馆取得联系,寻求支持。经过鉴定,区档案馆迅速接收了这批档案资料,并计划对其进行系统整理、修裱修复和数字化处理。芗城区档案馆馆长钟海峰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红色档案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增强英烈精神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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