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福建)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卫生
莆田平安医院
莆田眼睛明眼科专科医院
违反医保规定被处罚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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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卫生院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504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504元。
莆田平安医院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756.41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1756.41元。
莆田眼睛明眼科专科医院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94699.02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94699.02元。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