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
《中国改革报》第2版刊发
《泉州持续推进招投标全链条管理》
聚焦泉州市
如何在招投标领域探索创新,精准发力
提升监管服务质效
全文如下
编者按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要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在改革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数字化智慧监管等方面鼓励大胆创新。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在招投标领域大胆探索,精准发力,多项创新案例被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推广。今天,我们刊发泉州市招投标领域相关报道,以飨读者。今年9月,“泉州市强化招标代理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进场招投标活动”等4个案例入选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特色做法。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结合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进招投标全链条管理,提升监管服务质效。
精细服务推动招投标获得感“零距离”
早在2023年6月,泉州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全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提前不少于30天发布招标计划。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交易质效,为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的同时,泉州市还推行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对代理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招标人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员业务能力、服务规范等从业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有效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营商环境如何“更上一层楼”?泉州市推行“招标最多跑一趟”新举措,通过引入“CA掌上证书”与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了全链条公共资源交易无纸化电子档案,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办理业务更加便捷高效,真正做到了“不见面”“一趟不跑”。
精心设计推动招投标制度化“零漏洞”
为了堵塞招投标领域的制度漏洞,泉州市发展改革委围绕招标负面清单、降低交易成本、推行电子合同等,精心设计了多项制度措施。
2023年12月1日,泉州市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清单》,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参与招投标活动明确划定操作“红线”。通过“一单尽列”的方式,详细列举了各方的负面行为,从而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环境。
在此基础上,泉州市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10月28日,泉州市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明确要求招标人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这一贴心举措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与此同时,泉州市还同步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合同的普及应用。通过引入电子签名、区块链、电子见证以及电子司法存证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了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线便捷签署工程项目合同,不仅提高了签署效率,降低了签署成本,还进一步加强标后监管数字化建设,相关经验被福建省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发文推广。
精准发力推动招投标强监管“零容忍”
近年来,泉州市将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多项创新举措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招投标监管方面更是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推行监管清单。对各行业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权责事项进行规范,实现了监管责任的清单化管理。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招标投标领域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督办转办机制,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和19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督办转办范围,明确督办转办程序,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强化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推行智慧监管。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智慧监管,采取平台监督与购买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定期分级监管,加强交易数据集成、挖掘、整理,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对招投标各主体的监管和监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