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织好靓丽生态“景” 绘就法护山水“图”

日期:2024-12-26 来源:闽东日报 浏览:0 评论:0

近年来,寿宁县人民法院主动将生态理念融入司法审判实践,持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守正创新。从2012年成立全省首个“林业车载女子巡回法庭”(现为“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到敲响认购碳汇“第一槌”,再到因地制宜探索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寿宁法院通过抓好审判要务、践行修复性司法、全力扩大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司法举措,守护山城生态“高颜值”。

抓好审判要务,绘好生态司法“实景图”

“我现在十分后悔,以后一定不会再做这种事。”日前,寿宁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将庭审“搬”进竹管垅乡某村。庭审现场,当事人叶某对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旁听村民讲解非法狩猎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

“没想到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之前村里也有人抓过,得提醒提醒他们,告诉他们这是违法行为。”村民们表示以后会引以为鉴,杜绝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行为,取得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寿宁县森林覆盖率71.1%,拥有58.2万亩的富硒和68.8万亩富锌土壤资源,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优越的生态环境,造就了寿宁宜居宜业的特质,成就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世界长寿乡”的美名。

为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寿宁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首创生态女子巡回法庭,依托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林、巡桥、巡湿地等活动10余场次。通过“行走”的司法,把审判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在现场勘查、巡回审理过程中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山间水畔、田间地头全方位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司法领域的满意度。

转化绿色价值,绘好绿色发展“远景图”

“我自愿认购碳汇,将环境修复作为之后生活中的首要大事。”在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曾某某、李某某对自己擅自开设炼铝厂,将焚烧含铝原料炼铝产生的黑烟直接排入大气、固体灰渣直接堆放在厂房内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购碳汇各10吨,用于替代性履行该案生态环境修复义务。该案敲响了寿宁法院认购碳汇“第一槌”。

近年来,寿宁法院全力构建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保护模式,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在追究行为人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将行为人自愿认购碳汇的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促使责任主体以认购碳汇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开启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方式。同时,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灵活运用“公开赔礼道歉”“缴纳修复资金”“补种复绿”等多元裁判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多赢”。

厚植绿色理念,绘好法润人心“愿景图”

“走,咱们上法庭去,今天我就要你赔我的牛。”这是寿宁法院司法情景剧的舞台现场,演员富老汉边说台词边拽着王老汉闹上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节目以下党乡两个老汉间的矛盾化解为切入点,穿插了两家儿女的情缘,最后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故事情节生动、接地气,有笑点、有亮点,给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精准扶贫百姓富、司法为民一家亲”普法宣教课,是寿宁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走在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

在坚持专业审判的基础上,寿宁法院充分关注司法的民主性,全力扩大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有效发挥环境资源诉讼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该院结合近年审判案例,自编自导自演《冤家·亲家》等司法情景剧,不仅传递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举措,更体现了人民法院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此外,寿宁法院还联合检察院、水利局等部门,到省级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涉生态案件尤其是公益诉讼案件影响力;并在下党成立“巡回法律服务点”,开设“梦龙书吧”,将法律知识传播到田间地头。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吴枋宸通讯员黄晓萍陈科羽

编辑:邱祖辉

审核:蓝青 周邦在

责任编辑:邱祖辉

(原标题:寿宁法院:织好靓丽生态“景” 绘就法护山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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