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12月29日下午召开预备会。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狮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石狮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石狮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石狮市2025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通过有关决议。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凌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