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长林姿妙涉弊案被判12年半

日期:2025-01-02 来源:台海网 浏览:1 评论:0

  据中新网缠讼2年多的宜兰县县长林姿妙2024年12月31日被宜兰地方法院依图利、财产来源不明、洗钱等罪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检方指控,中国国民党籍宜兰县县长林姿妙与多名官员通过免征部分土地增值税谋取不正当利益约240万元(新台币,下同),且涉案土地疑不符合农地农用。此外,林姿妙的账户有逾7000万元异常金流进出,与个人收入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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