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助推一季度工业生产“开门红”

日期:2025-01-02 来源:三明日报 浏览:1 评论:0

  2024年12月31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2025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推进全市2025年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

  《通知》明确,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5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包括2025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企业),按2025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5元奖励。

  在开拓市场方面,对2025年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每场活动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中,对一季度举办的开拓市场活动按70%给予奖励。对2025年通过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参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3万元、5万元奖励。

  在保障用工稳岗方面,对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月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老带新”员工,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在提升发展质效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省级奖励、20万元市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市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民企对接成效明显、绩效综合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工信部门,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经费奖励。

  《通知》要求,一季度力争实施千万元重点项目470项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50项;实施增资扩产技改项目275项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2项。通过项目投资,

  带动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5%以上;力争至2月13日(正月十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85%以上;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稳定生产。(朱丹宇 通讯员 涂文珍)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93593.html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今日推荐
热点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