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局联合发布:南平市崇阳溪漫游道管理通告

日期:2025-01-02 来源:武夷山融媒体中心 浏览:3 评论:0

四局联合发布

南平市崇阳溪漫游道管理通告

  

nload="try{ImageUtils.loadImage(this, 720,989)}catch(e){};" src="http://www.wys.gov.cn/cms/pages/430641686472670001/images/1735714301221ef730209e2fc4d3b8518c8a8960b11c9_598858813.jpeg" >nload="try{ImageUtils.loadImage(this, 720,989)}catch(e){};" src="http://www.wys.gov.cn/cms/pages/430641686472670001/images/173571430027985bfb7c19cb5416891c84dbaf1606e46_1794099236.png" >

右滑查看更多内容

正文内容

为了加强南平市崇阳溪漫游道日常管理,维护良好公众活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崇阳溪漫游道范围,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崇阳溪漫游道管理规定,服从、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以及崇阳溪漫游道管理维护单位的管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崇阳溪漫游道范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人力自行车、残疾轮椅车、婴儿推车、应急车辆与管理维护所需的车辆外,严禁其他车辆及代步工具驶入崇阳溪漫游道或在漫游道上停放。因生产生活确须驶入特定路段,应向管理维护单位申请,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二)除管理维护单位在崇阳溪漫游道内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性和经营性活动外,严禁在崇阳溪漫游道范围内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经营性活动;

(三)除管理维护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外,严禁在崇阳溪漫游道擅自施工作业、搭建设施、堆放杂物、晾晒衣物、张贴或设置标语、户外广告等;

(四)严禁破坏崇阳溪漫游道及公共设施;

(五)禁止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违反上述行为规定,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其他

对破坏崇阳溪漫游道游览秩序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599—8837123,

0599—8837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93599.html
标签: 武夷山在线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