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柳楠)1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委托,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木荣主持,副主任吴芳华、沈茂欣、李亚树、蔡总平,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马涛涛,市法院院长林忠明,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建兴,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岗位变动,会议决定接受李东河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因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林俊德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因年龄原因,会议免去简清溪的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有关代表变动、补选情况的公告。会议还表决通过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文件草案,并将按规定提交大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事项。根据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授权,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至9日在芗城召开,会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