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讯3日,实验区人民法院与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共建签约仪式。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余亮,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友好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两地法院将秉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聚焦深化司法交流协作、改革创新联动、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积极探索友好合作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在司法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深度合作。
董宇指出,此次共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有益尝试。希望两地法院通过深度合作,确保《协议书》的各项内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余亮表示,此次跨域司法联动共建既是地域理念的跨越融合,也是司法智慧的携手共进,意义深远,情谊深厚。期待两地法院在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加强审判业务沟通、服务大局工作、服务保障民生方面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协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