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醉驾上高速路 司机驾照吊销将受刑事处罚

日期:2025-01-05 来源:福州晚报 浏览:0 评论:0

1月1日凌晨,福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福州南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6***M的小型汽车驶出高速,并在检查点前靠边停车。驾驶人随即下车向车后走去,情况可疑。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陈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陈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带陈某某抽血并将血样送检。经检验鉴定,陈某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92.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陈某某于去年6月份考取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当日,陈某某租车前往永泰和朋友聚会饮酒,聚会结束后准备由永泰前往连江,在福州南收费站出口被民警查获。

目前,民警对驾驶人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陈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警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另需注意的是,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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