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扔菜刀恐吓 未伤人也要被判刑
如何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听听专业人士怎么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进,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件时有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福州一名男子因高空抛物被判刑并处罚金,为这一社会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
许某某从楼上扔下的菜刀和水果刀。仓山法院供图
高空抛下两把刀
男子获刑
近日,仓山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许某某被判刑。
仓山法院查明,2023年7月23日,杨某某携儿子至男子许某某住处楼下,要求许某某下楼与其解决债务纠纷。许某某开窗后与杨某某发生口角。为恐吓及逼退杨某某,许某某先后将1把菜刀、1把水果刀从住处的厨房窗户往楼下扔,扔刀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高空抛物
并非个案
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件不在少数,多地法院相继审理并宣判了多起高空抛物案。
2023年2月,马尾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黄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黄某某酒后与妻子争吵。为发泄情绪,黄某某将住处阳台上的一个瓷制花盆扔下。他的住处位于32层楼,花盆从阳台坠落,砸到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通道旁的小型汽车,造成该车损坏。经鉴定,被砸到的车辆损失价值为1.7万元。案发后,黄某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台江法院也审理过此类案件。2022年的某个凌晨,家住台江区某小区五楼的住户老关因对面楼有人聊天声音太大,打扰到其休息,遂与对方发生争吵。
老关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将一个玻璃瓶从自家窗口扔下。该玻璃瓶砸到小齐停放在小区楼下过道上的小轿车,致该车前挡风玻璃及玻璃贴膜受损。对此,小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关从建筑物高层处抛掷玻璃瓶,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达261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老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亦认罪悔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处老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5月22日晚上,万某某醉酒后回到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某住宅四楼的住处。因认为一楼的人声音较大影响其休息,万某某将多个空啤酒瓶、1个热水壶及1个食用油油桶分多次从窗户扔出,砸向楼下的公共道路,造成路边的被害人吴某某的脚部被飞溅起来的玻璃碎片划伤。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万某某漠视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多次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社会共同关注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问题事关市民的人身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近日,记者就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采访了律师以及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
福州的叶律师表示,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等3方面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带来的潜在威胁与后果不容忽视,从烟头、菜刀到啤酒瓶、花盆等,这些日常物品一旦从高空坠落,都可能造成他人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叶律师强调,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有人如果从建筑物内部向外投掷物品,并对其他人造成了损害结果,那么侵权责任人应按照法律条款的规定,主动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指出,高空抛物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是一种违法行为。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福州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院方面也对高空抛物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仓山法院法官表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高空抛掷物、坠落物伤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法院也强调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防止高空抛物方面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各部门呼吁市民,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妥善放置物品,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也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