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沈琳)近日,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根据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每县奖励100万元。其中,我县位列其中。
我县是木兰溪源头和上游所在地,全县70%以上人口及工农商业均汇集于此。近年来,我县围绕“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主题,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以木兰溪综合治理为总抓手,大力开展“五水共治”,持续深化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全县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眼下,木兰溪流域沿岸110个村居、城区35个村居污水管网建设基本完成,新建污水管网1051公里,获评全省、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奖励县、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县,河湖长制考评连续5年获全市优秀等次,10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