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非在编(顶岗)招聘简章

日期:2025-01-17 浏览:3 评论:0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63年,是集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现有一园两址,共有21个班的办园规模。总园于2011年8月评审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金博水岸分园于2020年11月评审通过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现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人、顶岗教师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非在编教师1人(注:2025年2月入职)

  顶岗教师1人(注:顶岗时间大致为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片段教学

  ②教学技能(跳舞自行准备,弹、唱、画现场抽测)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lzxyry@163.com。

  (二)联系人

  曾老师13959233633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1.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2.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

   2025年1月17日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97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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