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25年保用工促发展十条措施

日期:2025-01-17 来源:宁德新闻网 作者:宁德岛 浏览:385 评论:0
我市出台2025年保用工促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2025年保用工促发展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且2025年1—2月的月均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可包含同一县域内从事生产制造的全资子公司),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5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二、鼓励企业“以工引工”。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可延续计算至2026年3月),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

三、支持企业招工引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场以上。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到宁德市外招聘员工、开展劳务协作活动的,给予每家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省内2000元、省外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四、鼓励社会机构引工。对当年输送劳动力来宁留宁就业3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可延续计算至2026年3月)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商会、村(社区)等社会机构,按输送人数给予引工机构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五、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等级给予企业每人700—3000元的培训补贴;参训企业职工属于六类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20%,培训职业(工种)属于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补贴标准提高30%。

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各地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七、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5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八、推广使用宁德零工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宁德零工”微信小程序,通过设置“宝妈专区”“文旅专区”等特色专区满足个性化用工需求,将平台岗位发布量、任务成交量纳入零工市场(驿站)运营单位绩效评价内容。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求职信息汇集、发布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等一站式服务,提高零工就业服务质效。

九、开展农民工暖心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会、妇联、民政、工信等有关部门提供“两节”期间农民工“暖心礼包”,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同吃年夜饭、举办文娱活动等措施,为留宁员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及时提供就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包车包机服务“点对点”“一站式”接返员工。

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针对困难群众就业、社保办事需要,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采取“直补快办”“一网通办”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吴明顺

(原标题:我市出台2025年保用工促发展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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