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哈啰、青桔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各被处罚7000元。
2024年11月至12月,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多次发现哈啰、青桔共享单车在城区范围内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此“霸道”现象,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妨碍了车辆、市民的正常通行,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予以立案查处,分别处以罚款7000元。罚款现均已缴纳。
对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问题,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责令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加强电子围栏、蓝牙道钉等科技设施应用,进一步规范经营,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文明意识,规范用车停车。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蓝青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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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安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因乱停乱放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