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爆改”架空层用途,侵权了吗?

日期:2025-01-23 来源:石狮日报 浏览:168 评论:0
日前,石狮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物权纠纷案。该案中,开发商将小区架空层改为库房、商铺用于创收,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自身权益,于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日前,石狮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物权纠纷案。该案中,开发商将小区架空层改为库房、商铺用于创收,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自身权益,于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据悉,石狮某公司在承建石狮某小区楼盘时将小区1号楼的架空层规划为“架空休闲”。后石狮某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将1号楼架空层改造为多间商铺对外出租。业委会认为,石狮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诉至石狮法院,要求确认案涉架空层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并要求支付占用期间的相关费用。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小区1号楼一层平面图,案涉架空层备注为“架空休闲”,在原规划设计中并没有围砌封闭墙体,仍然依附于主体建筑而存在,属于非独立的所有权空间,不属于业主的公摊范围,也不属于开发公司的产权保留空间,与小区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性质相同。根据法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故小区业委会诉请确认架空层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小区架空层的功能作用在于服务居民生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但开发商交房时擅自改变架空层用途,侵占小区架空层的情况时有发生。业主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当权益被侵犯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

  (吕沐华 蔡玉玲)

责任编辑:凌芹莉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97752.html
标签: 石狮东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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