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后让!泉州市开启产业用地出让新模式

日期:2025-01-23 来源:泉州市一日游最佳选择 作者:泉州房产网 浏览:71 评论:0
1月21日讯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中心市区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先租后让的适用范围、租赁年限、供应程序、监管要求,旨在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

  1月21日讯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中心市区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先租后让的适用范围、租赁年限、供应程序、监管要求,旨在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

  《规定》明确,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称承租方),可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适用范围为泉州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且项目用地列入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项目范围内。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但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用地。

  由于不同规模、不同行业间企业生命周期和用地诉求存在差异,统一供地年限和供应方式难以满足各类行业差异化需求。根据《规定》,产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且总出让年限(含租赁期)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在供应流程方面,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发改、工信、商务、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确定出让地块的产业要求、投入产出标准、用地规模、环保要求、经济指标等出让条件,提交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供地方案,明确土地面积、规划条件、土地使用年期、供应方式、租期和其他条件,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规定》明确了土地出让金和租金标准。先租后让供地总价款应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租赁期间租金:租金=租赁年期÷(租赁年期+出让年期)×成交价。土地租金在租赁期间不作调整,并一次性收取租赁期全部租金。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成交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即:剩余土地出让金=成交价-土地租金。

  根据《规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先租后让土地供后监管主体。土地租赁期间,因承租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工、竣工、投产或终止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或未按时缴交土地租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应对《项目建设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事项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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