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级财政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各县(市、区)审核结果,下达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资金3146.4053万元。推动我市消费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工作,鼓励引导市民开展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
泉州市住宅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