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产业新活力 38条举措强势赋能

日期:2025-02-05 来源:集美报 浏览:0 评论:0
  近日,厦门集美出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以下简称《措施》),通过一系列创新政策激发产业新活力,全面推动厦门集美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出台  近日,集美区出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以下简称《措施》),通过一系列创新政策激发产业新活力,全面推动集美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措施》干货十足,共推出38条具体措施,涵盖工业、软件信息业、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建筑业、物流业、金融业等多个产业领域。  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集美区发放“集美创新券”。只要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含)的工业、软件企业,就能申领5万元额度的创新券。企业在购买创新服务时,最高可抵扣合同应付金额的30%,极大减轻企业创新成本。  在推动各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政策同样亮点纷呈。在工业领域,一季度增产增效的企业,按用电电费的50%给予奖励;软件信息业根据企业年度综合发展效益增量和增速,最高给予5‰的增量奖励;商贸服务业支持批零企业做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量和存量双奖励,最高奖励可达数百万元。此外,文化旅游业对会议引进、影视拍摄等给予奖励;建筑业对新增资质和产值增长企业给予奖励;物流业按增量超额累计奖励;金融业鼓励机构集聚,给予运营补助和业务开拓奖励。  政策还关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集美积极推动国际业务发展,对新设立的国际业务总部企业,按国际业务综合发展效益的2‰给予奖励,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此外,《措施》对新纳入统计的企业诚意满满。首次纳统的工业企业,当年就可获10万元奖励,若次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速高于5%,再奖10万元。软件信息业新纳统企业奖励10万元,次年综合发展效益增速达标还有额外10万元奖励。文化旅游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也都有相应的真金白银奖励。  《措施》自2025年1月24日起正式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2025年1月1日至23日符合条件的事项也可参照执行。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98811.html
标签: 厦门集美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