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2-06 来源:宁德景点排名 作者:宁德市一日游最佳选择 浏览:313 评论: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持政治引领,从严压实整改责任    (一)强化整改政治担当。市政协机关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强化政治担当。2024年7月9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全面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9月14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强化举措,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协机关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牵头抓总,成立以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协调调度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以来,针对巡察整改事宜,市政协机关累计16次召开机关党组会议或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6个方面23个问题,研究提出72条整改举措。同时,针对每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压力传导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整改重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做到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加以改进,集中整改期内共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任务    (一)学用结合弱,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查缺补漏。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对2020年以来未组织学习的3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8次,涉及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次。    2.关于“推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画好‘同心圆’较为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制度知晓率。将《宁德市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发给住内地的336委员(不含已调离宁德市和退休的4名委员)和住港澳的16名委员,让每个委员知晓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制度落实督促。督促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并填写《宁德市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情况登记表》,存入委员履职档案。2024年共收到311名委员的《登记表》469份。三是建立意见建议分析机制。根据委员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引导委员积极撰写社情民意信息,集中整改期内,共有146名委员报送社情民意信息287条;对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收集到带有普遍性、综合性的问题,引导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共有305名委员提交提案416件。四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闽东苏区创建90周年为契机,分批次组织委员接受革命教育、开展主题征文和书画展等活动。如,民宗委、人资环委、农业农村委于2024年10月15日,组织各界委员赴寿宁县开展爱国主义学习教育调研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活动。    3.关于“学习贯彻政协章程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持续提升履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集中整改期内,走访政协参加单位15家,督促其学习《章程》并按规定制作和使用会徽。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对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上不规范的政协会徽进行更换。    (二)“两个薄弱”破解难,委员履职有待加强    4.关于“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商调年轻科级干部1名,充实市政协机关人员力量。二是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建设。配备市港澳台侨联谊中心和市文史研究中心法人代表,择优选拔1名干部担任市港澳台侨联谊中心副主任,促进该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三是持续推进宁德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的设立。多次就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设立问题向市委编办进行沟通,后续将持续做好跟进工作。    5.关于“委员管理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订委员履职承诺书。认真学习省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市政协委员履职承诺书,从2024年开始对新增补的五届市政协委员实行签订履职承诺书。二是严格常委履职报告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协宁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书面述职工作的通知》送达市政协常委,明确未按时提交述职报告的处理意见。三是落实谈话制度。对连续2次及以上未参加全会的3名住香港市政协委员进行谈话或函告。    6.关于“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提醒或谈话函告力度。集中整改期内,通报委员阶段履职量化考评得分2次,并对2024年上半年履职量化考评低于60分的64名委员和2024年11月前履职量化考评低于60分的44名委员进行督促提醒,要求其履职尽责。二是创造履职条件。开展线上学习、网络议政等活动,为宁德辖区外的委员和部分因故未参加履职活动的委员提供履职平台。如,提案委召开了线上主任会议,教科卫体委、农业和农村委开展线上学习、网络议政等活动。三是统计数据协助做好履职评分。对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未提交提案的委员进行统计,于2024年12月13日在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委员履职评分重要依据。四是及时汇总通报提醒。汇总五届二次会议以来连续两年未提交提案委员名单,经各专委会、委员小组(联络组)向委员通报提醒。    7.关于“委员小组作用发挥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将《宁德市政协委员小组(联络组)工作制度》再次印发给各县(市、区)政协主要领导及办公室,明确“每个委员小组每年要以委员小组名义提交1件提案”“委员小组要督促每个委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视察或考察、调研”等要求。在全市政协主席工作座谈会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上,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再次就委员小组提交集体提案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期间9个县(市、区)市政协委员小组均提交了1件及以上集体提案。二是创造履职条件、增加履职机会。各专委会到县(市、区)开展活动时,主动邀请各委员小组的委员参加。如,港澳台侨和外事委赴古田、屏南开展活动,委员工作室组织委员赴周宁县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委员活动日”活动,人资环委赴蕉城、古田开展“中央环保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视察活动时,均邀请当地的宁德市政协委员参加。三是加大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多次督促各委员小组组织市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活动。集中整改期内,9个县(市、区)委员小组均组织驻地的市政协委员开展1次以上调研、视察、考察活动。2024年未按要求参加视察、考察、调研的委员从2023年的64人下降到9人。    8.关于“落实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时统计,季度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对委员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并按季度向委员通报,督促提醒激励政协委员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多写、多报社情民意信息,至目前已通报2次。二是传导压力,扩大稿源。召开全市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通报先进,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召开市领导批示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协商监督座谈会,听取承办单位吸纳转化情况汇报,推动承办单位办实办细领导批示信息。2024年,共收到社情民意信息1167件,比上年增长54.16%。三是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密切与省政协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信息报送点,提高信息命中率。2024年,共向省政协办公厅报送社情民意信息679件,其中获省政协办公厅采用217件,获全国政协办公厅采用21件,均创历史新高,得分排名居全省第六。四是强化培训,提升队伍。派员前往4个政协参加单位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象300余人。加强信息员工作交流,发布信息报送要点,辅导分析信息稿件得失,促进队伍业务水平整体提升。在委员联系点举办信息沙龙,邀请优秀信息员分享经验心得,共同探讨寻找信息点,激发新老信息员写作热情。    (三)跟踪督促不足,提案办理质量有待提升    9.关于“委员对办复提案‘不满意’‘无反馈’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不满意提案协商力度。五届三次会议共有7件不满意提案,经与提案委员和承办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原因,并督促承办单位二次办理,目前已全部再次办复,其中6件委员反馈满意,1件反馈基本满意。二是按照时间节点阶段提醒。提醒委员及时反馈提案办复意见,并通过数字福建政协云平台发送短信给委员再次提醒。三是加强对承办单位指导协调。对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评议考核表进行优化,在办理效果部分增加“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反馈率为85%以上”内容。五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878件次,委员反馈846件次。四是及时走访开展沟通。2024年8月6日市政协领导带队走访市农业农村局就委员提案“回头看”工作与农业农村局进行协商。2024年8月27日,提案承办单位下属的市茶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带队前往柘荣与《关于打造茶叶可持续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委员当面沟通,征求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9月26日再次书面答复该委员。    10.关于“委室督促办复提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分管领导对提案委和提案办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要求提高认识,严格提案办理制度规定,及时与承办单位、委员沟通联系,避免办复提案不够有力问题再发生。二是重点关注提案办理期限。就承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件数较多的市政府系统单位与市政府督查室进行沟通,请督查室及时提醒承办单位关注提案办理时间。三是严格提案办理制度。在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评议考核表办理措施部分增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办理”评分内容,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已按规定时间办复。    11.关于“重要提案办理协商活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专委会合力协作。督促各专委会按时办理2024年度重要提案,10个专委会重要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召开重要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二是注意办理档案的查缺补漏。汇总各专委会重要提案办理档案,充实到绩效相关材料中。    12.关于“跟踪落实重要提案协商议题成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析问题原因。提案委与人资环委、农业农村委、教科卫体委共同分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避免跟踪落实成果不到位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做好重要提案办理协商。提醒各专委会按时间节点,做好重要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并对后续办理过程进行跟踪。三是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加强选题策划,在中新网上刊载《‘小切口’见‘大民生’福建宁德市政协专委会重要提案为民生‘加码’、幸福‘升温’》报道阅读量达27.4万人次,被省政协微信公众号转载,宣传推广我市提案工作品牌。    (四)委室服务保障力度小,民主监督不够扎实    13.关于“部分专项视察未形成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各专委会结合各自履职工作,组织学习全国政协、省政协有关视察、考察、调研等相关规定以及市政协制定的《宁德市政协办公室视察考察调研组织协调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视察、考察、调研的目的、意义。二是强化规范运作。各委室严格按照《办法》等要求,规范开展视察活动。列入2024年市政协主要工作任务的8项专项视察活动,已全部开展并形成调研报告2份、社情民意信息6份。三是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对专项视察活动方案的审核把关,明确活动成果体现方式。    14.关于“监督成果跟踪问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民主监督相关规定。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宁德实际,提请市政协制定《宁德市政协专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形成民主监督工作闭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通过。二是提高监督问效成果。各专委会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在2024年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中除开展实地视察调研、召开协商座谈会等举措外,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做好民主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如, 教科卫体委于2024年 5月30日开展建设“口袋公园”运动场所专项监督活动后,通过实地“回头看”、走访承办部门等方式,跟踪问效监督成果;人资环委于2024年5月30日开展治理城市噪音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推动监督成果落实。    15.关于“督办重点提案落实‘五个一’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回访。按照《政协宁德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要求,督促各专委会做好2023年9个重点提案“回头看”,9个重点提案“回头看”已全部完成。二是完善重点提案办理档案。由提案委牵头收集整理各相关专委会重点提案办理档案,形成《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情况的报告》。三是促进重点提案协商成果落实。今后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指导各专委会规范开展重点提案督办,促进重点提案办理落实。    (五)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待提高    1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对《中共宁德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领会工作要求。二是做好制度修订。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政协机关实际,研究修订《中共宁德市政协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宁德市政协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    17.关于“车辆运行维护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统计、公示。自2024年8月起,逐月统计上个月全部公车行驶里程、油耗和维修费用,并在机关公开栏公示。二是严格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确定的2024-202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入围6家企业中,选择宁德市丰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作为本单位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从2024年7月定点开展维修服务。三是及时解决车载电视无法开机问题。巡察发现存在问题后,立即进行线路更换,车载电视已能正常开启使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8.关于“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已收回7人11本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二是严格执行《宁德市政协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进行登记备案,新增备案10人,修改61人,撤销4人。对保管的出国(境)证件建立管理台账,集中整改期内,7批11名退休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均按要求及时将护照收回统一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新规定,变更市政协机关退休市管干部的人事主管部门,并将其出国(境)证件移交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三是组织学习出国(境)相关文件精神。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宁德市政协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宁德市政协机关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宁德市政协机关202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在2024年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中,要求各支部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二是督促整改反思。对述责述廉和党建述职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4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宁德市政协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规范微信公众号等新闻稿件“三审三校”,集中整改期内,转载类信息292条已完备“三审三校”手续。    2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等党规党纪以及市纪委监委印发的《聚焦发现问题做深日常监督的方式适用指引(试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健全廉政档案。健全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按要求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被函询、问题线索查办、信访件处置、纪律处分等材料。三是做深日常监督。紧盯重要节假日,以纪检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政协机关五一、端午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六)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21.关于“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组织机关各委室和专委会重新学习《市政协党组关于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任务,增强落实学习制度的严肃性。二是抓好督促落实。制定《宁德市政协2024年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内容安排》,下发落实反馈情况表,督促各中共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各专委会、各界别抓好落实。2024年,9个专委会组织专委会及联系界别学习32场次,4个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学习活动8场次。各专委会结合四下基层活动,开展领导上党课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宣讲活动,送学下基层9场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机关党组、党委及各党支部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把握职能定位,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听取机关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总结及换届选举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抓好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日常工作的指导,并在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通报各党支部,要求其认真整改并反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存在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认真执行《宁德市政协办公室视察考察调研组织协调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调研活动组织协调工作,保持各委室到山区县和沿海县(市、区)调研次数基本相当,扎堆调研问题基本解决。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根据视察考察调研组织协调工作办法,加强对调研活动方案的审核把关,避免发生扎堆调研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机构设置需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尚未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推动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9013,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电子邮箱:szxjgdz@163.com  中共宁德市政协机关党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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